审稿人须知 |
一、本刊实行“单盲”审稿制,对审稿人姓名保密;敬请客观、直率地发表意见。 二、 本刊稿件实行“三审制”:① 编辑初审:主要审查论文基本内容是否符合本刊宗旨,并通过“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”进行“来稿检测”;② 专家(两人)二审:主要就论文的学术价值与水平进行评价,并提出自己的审稿结论。③ 主编终审:综合一、二审意见,根据办刊宗旨及出版计划,对论文提出是否可在本刊发表及哪期发表之建议。 三、对稿件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 ① 对稿件的综合评价(5点):创新性(有无新思想、新方法,成果新颖性)、先进性(学术或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领域内的地位)、科学性(立论科学性、论据充分性、数据可靠性)、实用性(在理论、实践上的意义)、可读性(中英文表述水平、层次分明与否、文字简洁性、逻辑严密性) ② 对稿件的内容评价。选题的前沿性和新颖性、论文的学术理论水平、成果的应用价值、研究方法的创新性、实验过程的可信性和可行性、数据可靠性。 ③ 对稿件的文字评价。题目的准确性、中英文摘要的质量、文章整体布局、文字通顺和简洁性、符号和术语的使用、图表的准确性和必要性。 希望评审意见突出创新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三个方面的内容,字数不宜少于300字。 四、稿件若错误较小,请代为改正,并把修订稿件以附件形式上传。若需作者自行修改或重写亦请提出具体意见。 五、不适宜刊登的稿件,请说明理由,以便处理或转告作者。 六、为缩短稿件处理周期,加快技术交流,望尽早把审稿意见和修订稿件上传至送审稿系统。 七、如因涉及研究领域不对口或事务繁忙等原因,而无法及时完成审稿,请及时勾选“不方便审稿”,通知我们。更希望推荐合适的审稿专家。 八、本刊审稿周期不超过1个月。 |